省纪委监委印发实施意见 加强监督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专项治理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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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日前,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推动节约粮食、狠刹奢侈浪费歪风。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起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主体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辽宁不折不扣落实。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监督,突出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突出公务活动用餐、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突出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纠正。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高度关注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单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并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为推动建立健全抓实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制度,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和接待场所管理等方面制度进行“回头看”,逐步形成务实管用的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

  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需统筹协调,共同发力。《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引导,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建设的重点,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我做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纪委监委内部要完善纪委监委内部各部门协作配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推动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记者 王坤)

来源:辽宁日报